浙江德鸿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原规模搬迁技术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网站编辑:浙江德鸿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6-07-31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该工程基本情况向各位公示,以广泛征求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众、关心工程建设的公众、专家、组织对工程建设的意见与建议,起到预防、减轻或消除工程建设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的目的。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浙江德鸿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原规模搬迁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迁建

建设地点:嘉善县魏塘街道新枫路2222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将嘉善县魏塘街道万盈路1994号、5号租赁厂房内通过验收的年产770吨新型碳纤维复合材料项目搬迁至魏塘街道新枫路2222号自有新建厂房,同时新增卧式炭化炉等设备21/套,淘汰大型沉积炉、连续碳化线等设备3台,保持年产碳纤维复合材料770吨的总产能不变。

现有工程及环境保护情况:企业目前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万盈路1994号、5号厂房(以下称为老厂区)和魏塘街道新枫路2222号(以下称为新厂区),主要从事于新型碳纤维复合材料和高端碳纤维复合材料生产与销售,企业现具备年产新型碳纤维复合材料1000吨(老厂区)和年产高端碳纤维复合材料1000吨(新厂区)的生产能力。老厂区机加工粉尘、梳理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集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树脂挥发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有组织排放,低温碳化、等静压固化、高温纯化废气经焚烧炉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纳管排放,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安装吸音墙体等减噪措施,一般危废由物资公司回收,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新厂区机加工粉尘、梳理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集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树脂挥发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有组织排放,低温碳化、等静压固化、高温纯化废气经焚烧炉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纳管排放,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安装吸音墙体等减噪措施,一般危废由物资公司回收,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德鸿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嘉善县魏塘街道新枫路2222

联系人:甘工

电话:17826854339


三、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嘉兴优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嘉兴市塘汇路1054号塘汇·兴汇广场1号楼南303

人:钱工

电话:13615739192

邮箱:70507989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见本次信息公开网页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联系和反映。

特此公告。

浙江德鸿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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